08-09-2010, 01:36 PM
[导读]郭德纲……是因言获罪。……他的“气”和“愤”丑陋而有罪。他的思想情绪对我
们不敬,他的言论我们讨厌,所以我们一定要把他斗臭斗垮,砸他的饭碗,剥夺他其他的
社会与政治权利。
郭德纲的徒弟在郭宅和记者发生冲突,单是这事的话吵成一锅粥也不值得我辈加入辩论。
郭的徒弟以记者私闯民宅为由动了手,本是一件简单的民事小案,记者在这里并非天然代
表着正义的媒体监督力量,对方拒绝记者采访或进入私人领地,也是正当的权利。如果和
大名鼎鼎的郭德纲不沾边,再假如著名艺人不是和一个牛气哄哄的媒体公然对抗,这点事
由片警就事论事处理一下就完了,根本不会闹得沸沸扬扬。
总而言之,如果这一出戏只是双方个人的辩论,或者双方动员各自粉丝参加论战,只要不
涉及法学、规则纠葛和公共政策、公器使用,公共知识分子一般认为此事没有较大言说价
值。然而,情况迅速发生了变化。
先是“主流媒体”似乎步调一致、调门一致地同时对郭德纲万炮齐发。这次,“主流媒体
”对郭德纲的仇恨明显深过贪官污吏,报道力度明显大过诸多公众真正关心的话题,还拿
出了某些平时难得一见的概括性名词,比如,无良、无德、无耻的“郭三无”,庸俗、低
俗、媚俗的“郭三俗”等等。
郭德纲是公众人物不假,但他毕竟只是个说相声的艺人。不管是不是公众人物,谁都应担
负社会责任,但是,任何非官方人物应担承的社会责任,都不可和官方媒体相提并论。郭
德纲“选择江湖气”、“倒向私愤”无所谓;而垄断的、具有私人无可比拟的强势功能的
官方媒体,还有那些真正身份实际上也是官员的媒体主管,在艺人和记者冲突事件面前“
同仇敌忾”,选择了“官媒官气”,倒向了“行业私愤”,你就是无良、无德、无耻的“
三俗”!
更有甚者。8月7日《法制晚报》报道,郭德纲书籍和音像制品在北京已全部下架,北京图
书大厦音像部门的工作人员说“收到相关通知”;德云社将无限期停演整改;郭德纲的博
文《有药也不给你吃》不见了踪影……
干得这叫啥事?刑事判决中,禁售书籍和音像制品,这叫“剥夺政治权利”;不准依法成
立的艺人团体演出,即是侵犯社会、政治权力,又是“砸饭碗”,侵犯就业权、劳动权和
经济权益——— 这是行政管理机构、行政官员的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如是,对郭德纲
的制裁非常严厉,“判决量刑”畸重。郭德纲犯了什么罪以致“享受”如此“国民待遇”
呢?他没犯什么罪,也没什么错。
徒弟和人冲突,郭德纲不在场,指使或教唆无从谈起,谈不上卷入此事。就是按最连坐、
株连法论处,郭德纲的角色也不至于作为同案犯被有司拿下。
事后,郭德纲没对电视台低头认罪,并在自己的博客说出了对记者的不满,俏皮地表示了
不屑,这就成了指责他“选择江湖气”和“选择私愤”的根据。如果郭德纲“聪明”一点
,也就是下流一点的话,他可以不吭不哈,说明此事与己无关(依法而论也确实与他无关)
,这样就断不会引火烧身,不会激怒他这行当不得不依赖的官方媒体。
郭德纲不过是在行使自己的言论、思想权利而已,他是因言获罪。对此,加罪方实际上承
认了。按照加罪一方提出的罪名,他的“气”和“愤”丑陋而有罪。他的思想情绪对我们
不敬、不利,他的言论我们很讨厌,所以我们就一定要把他斗臭斗垮,砸他的饭碗,剥夺
他其他的社会与政治权利。
一个粉丝众多的著名艺人,会因为对一件小屁事发牢骚而即刻遭遇封杀乃至多种挫折,可
见权力的能量和肆意实施封杀手段的权力多么霸道。近来,由于“记者劫”多发,公众力
挺为公益冒了风险的记者,国民似乎和整个传媒界发生了一段“蜜月期”——— 这是个错
觉。官媒炮打郭德纲,权力严惩“乱说者”,以及中国记协就“打记门”的表态,让这个
错觉迅速地在民间消失。一场是非难辨的争执后,权力的后续作为,给大家指明了应该攻
击或捍卫的对象。
民众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地站在“传媒界”或者“记者”一边,他们会选择,他们很清楚倒
向谁有利于自身权利的伸张,能分辨什么是“记者劫”和“接妓者”——— 请所有传媒机
构和新闻业者记住我这话,不要以为你们的大嘴真的可以忽悠天下人。
们不敬,他的言论我们讨厌,所以我们一定要把他斗臭斗垮,砸他的饭碗,剥夺他其他的
社会与政治权利。
郭德纲的徒弟在郭宅和记者发生冲突,单是这事的话吵成一锅粥也不值得我辈加入辩论。
郭的徒弟以记者私闯民宅为由动了手,本是一件简单的民事小案,记者在这里并非天然代
表着正义的媒体监督力量,对方拒绝记者采访或进入私人领地,也是正当的权利。如果和
大名鼎鼎的郭德纲不沾边,再假如著名艺人不是和一个牛气哄哄的媒体公然对抗,这点事
由片警就事论事处理一下就完了,根本不会闹得沸沸扬扬。
总而言之,如果这一出戏只是双方个人的辩论,或者双方动员各自粉丝参加论战,只要不
涉及法学、规则纠葛和公共政策、公器使用,公共知识分子一般认为此事没有较大言说价
值。然而,情况迅速发生了变化。
先是“主流媒体”似乎步调一致、调门一致地同时对郭德纲万炮齐发。这次,“主流媒体
”对郭德纲的仇恨明显深过贪官污吏,报道力度明显大过诸多公众真正关心的话题,还拿
出了某些平时难得一见的概括性名词,比如,无良、无德、无耻的“郭三无”,庸俗、低
俗、媚俗的“郭三俗”等等。
郭德纲是公众人物不假,但他毕竟只是个说相声的艺人。不管是不是公众人物,谁都应担
负社会责任,但是,任何非官方人物应担承的社会责任,都不可和官方媒体相提并论。郭
德纲“选择江湖气”、“倒向私愤”无所谓;而垄断的、具有私人无可比拟的强势功能的
官方媒体,还有那些真正身份实际上也是官员的媒体主管,在艺人和记者冲突事件面前“
同仇敌忾”,选择了“官媒官气”,倒向了“行业私愤”,你就是无良、无德、无耻的“
三俗”!
更有甚者。8月7日《法制晚报》报道,郭德纲书籍和音像制品在北京已全部下架,北京图
书大厦音像部门的工作人员说“收到相关通知”;德云社将无限期停演整改;郭德纲的博
文《有药也不给你吃》不见了踪影……
干得这叫啥事?刑事判决中,禁售书籍和音像制品,这叫“剥夺政治权利”;不准依法成
立的艺人团体演出,即是侵犯社会、政治权力,又是“砸饭碗”,侵犯就业权、劳动权和
经济权益——— 这是行政管理机构、行政官员的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如是,对郭德纲
的制裁非常严厉,“判决量刑”畸重。郭德纲犯了什么罪以致“享受”如此“国民待遇”
呢?他没犯什么罪,也没什么错。
徒弟和人冲突,郭德纲不在场,指使或教唆无从谈起,谈不上卷入此事。就是按最连坐、
株连法论处,郭德纲的角色也不至于作为同案犯被有司拿下。
事后,郭德纲没对电视台低头认罪,并在自己的博客说出了对记者的不满,俏皮地表示了
不屑,这就成了指责他“选择江湖气”和“选择私愤”的根据。如果郭德纲“聪明”一点
,也就是下流一点的话,他可以不吭不哈,说明此事与己无关(依法而论也确实与他无关)
,这样就断不会引火烧身,不会激怒他这行当不得不依赖的官方媒体。
郭德纲不过是在行使自己的言论、思想权利而已,他是因言获罪。对此,加罪方实际上承
认了。按照加罪一方提出的罪名,他的“气”和“愤”丑陋而有罪。他的思想情绪对我们
不敬、不利,他的言论我们很讨厌,所以我们就一定要把他斗臭斗垮,砸他的饭碗,剥夺
他其他的社会与政治权利。
一个粉丝众多的著名艺人,会因为对一件小屁事发牢骚而即刻遭遇封杀乃至多种挫折,可
见权力的能量和肆意实施封杀手段的权力多么霸道。近来,由于“记者劫”多发,公众力
挺为公益冒了风险的记者,国民似乎和整个传媒界发生了一段“蜜月期”——— 这是个错
觉。官媒炮打郭德纲,权力严惩“乱说者”,以及中国记协就“打记门”的表态,让这个
错觉迅速地在民间消失。一场是非难辨的争执后,权力的后续作为,给大家指明了应该攻
击或捍卫的对象。
民众不会不分青红皂白地站在“传媒界”或者“记者”一边,他们会选择,他们很清楚倒
向谁有利于自身权利的伸张,能分辨什么是“记者劫”和“接妓者”——— 请所有传媒机
构和新闻业者记住我这话,不要以为你们的大嘴真的可以忽悠天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