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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 [转自寄托] 關於師兄師姐轉房子的問題,可能要得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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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的宿舍馬上到期了,陪同學去看了看房子,他們跑了幾天了,累的夠嗆,今天我陪看的是大圍周圍的,發現情況不是很妙,不在這裡危言聳聽了,大家有空的來找找房子才會有最直觀的感受,不然一切都是紙上談兵。
關於師兄師姐短租,前段時間還解釋了一下,讓大家理解師兄師姐的苦衷,結果現在發現其中一些人的人品有問題,在這裡給大家說一下,小心防範。最近7、8月的房子很少,師兄師姐找短租的很多,他們用去年的價錢甚至專門賠本(其實也不是賠本,如果空置兩個月賠得更慘),來吸引沒來香港的師弟師妹幫他們掏這部份錢,彌補自己的損失,用的招數就是——我要得罪人了:從6月短租(超低價)兩個月到8月,8月份開始可以和房東談長租!,這招對她自己是有利的,如果你不幸中招了,接下來的後果就是:1.最輕的後果是,你白白掏了兩個月錢以後,到8月份的時候業主說要重新簽合約,要加價。這個其實是不可避免的,原因是第一年死約以後,只要房間里的租客變化了,甚至合約上的人的名字都變了,房東是有權利加租的,在今年房價大幅上漲的情況下,房東不會傻到不加租的。2.最慘的情況,8月以後,師兄師姐的房子到期了,房東不出租房子了,在香港,這個將地產作為投資項目的地方,樓盤買賣很頻繁,情況也很常見。到了8月底開學以後,如果這種情況出現了,你真的就傻眼了,那時候大家室友都找齊了,你自己不敢租整套,怕沒人合租,找缺室友的房子也不好找,除非你不介意睡客廳,否則最後一定會弄的很狼狽。3.這種情況也不好受,如果這個房子業主同意以第二年生約的形式續租你師兄師姐,這種情況下房東是不能漲價的,這是規定,官方鏈接http://www.eaa.org.hk/ConsumerCo ... /zh-HK/Default.aspx
但是,生約期間房東有權加租簽新合約,租客不同意加租,業主提前一個月告訴你搬走,你就得走人。或者房東如果想改變物業的用途,比如要出售,或者給別人住,他依然有權利讓你中途走人,只需要提前一兩個月通知你,這就叫生約。這時候你們還需要重新找房子,在繁重的學習壓力下還要擠出時間找房子買傢具,實在是一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
好了,揭露了這種伎倆以後,講一下對策。1、問師兄師姐要新合同!死約的!沒有新合同不幫他們掏那兩個月的錢!再次強調,不漲租的房子只有一種!那就是他已經簽約了第二年的死約!而且現在已經到了談下一份合約的月份,所以等他們拿到新合約在說吧!2、如果沒有簽合約,那就要房東的電話號碼,親自問問房東的意思,看能不能續約,如果不肯給電話的,打太極的,你們自己就要小心了!
總結一下,雖然他們不是在騙你,但是做了一個文字遊戲,“可以和房東談續約”這個說法的後果他自己未必不知道,也就是說未必是無心的,只是後果不用他們承擔,又有好處,所以就把實事的一半隱藏了起來,沒有租過房子的同學就有可能上當了,大家多留心眼吧。
好了就說這麼多,以後想起來什麽要注意的再發帖子吧。看了的覺得中用就頂一頂,讓新生都能看到。
这个帖子是实话。我首先帮忙顶一个!
Ding,这个确实是真的
既然是短租 那没人能保证之后能继续长租下去 那只能说跟房东谈啊 我觉得这不存在是阴谋的说法吧~
加租问题 这也不是师兄师姐说了算 而是房东说了算 我们现在在房子同样的名字续签第二年 还不是照样被加租了
另租了这样短租的人 但实际是需求长租的 只能说他们在租短租的时候没有清楚的想好之后长租的问题 我知道很多人在没找到合适的长租的情况下 找的短租 在住的短租期间继续找长租
所以我觉得师兄师姐这样自己不住想省房租短租出来没什么错啊
短租最大的问题是有个28天或以下租期属于无牌旅馆的法律规定,已经多次有内地生栽在这上面了。奉劝各位切勿以身试法。
我没看懂,师兄师姐自己不住了吗?
其实这个贴子的主要意思并不是说师兄师姐在骗人或者阴谋论啥的,而是给第一次租房的人提个醒。“可以和房东谈长租的事情”并不等于一定能谈成,加价也好,房东收回房子也好,都可能是谈了之后的结果。但是第一次出来租房尤其是还没有来的新生,可能会把这句话误理解为duanzu完了就能直接长租了,最终导致一个悲惨的境地。至于说得罪人,就是说师兄师姐可能会故意只说这样一句模棱两可的话来增加自己转租出去的可能性。
这里指的师兄师姐是那些即将离港但房租合约还没有到期的那些。
试着换位思考一下,就都明白了,无论是业主、师兄还是师妹,大家都挺不容易的。
建议大家要把重点放在学习、实践、处圈子、找工作上!开源才是王道!